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1.医院现在145平方米左右配镜服务区域,场地设在门诊二楼指定位置,用于供应商自主经营配镜业务。
2.供应商自主承担开展配镜业务所需的产品供应、场地装修、设备配置、人员配置、技术支持及日常运营管理等全部工作,自负盈亏,独立承担商业运营与合规经营责任。
二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
(一)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:
1.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。
2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。
3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。
4.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。
5.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。
6.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。
7.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:
(1)资格要求: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,经营范围含眼镜销售;(复印件盖公章)
(2)特定资格要求: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(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)。
三、报名截止
截止时间:2026年10月23日17:00(北京时间)
报名供应商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《申请人信息表》发送至449662068@qq.com邮箱。
四、响应文件递交
截止时间:2026年10月26日9:30(北京时间)
地点:乐至县二环路东一段505号行政楼二楼会议室。
五、开启
时间:2026年10月26日9:30(北京时间)
地点:乐至县二环路东一段505号行政楼二楼会议室。
六、投标人须知
小微企业(监狱企业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)价格扣除:本项目不适用。
七、响应文件要求
1.响应文件正本一式壹份;副本一式两份;所有响应文件须注明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、分包号和供应商名称。
2.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/主要负责人/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(或加盖私人印章),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,不得使用专用章(如经济合同章、投标专用章等)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。(实质性要求)
3.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,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。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、采购项目编号、包号及名称(若有)、供应商名称。
4.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。
八、评审规则
1.资格符合性审查,包括资质要求、参数性能实质要求、服务性实质要求。
2.报名供应商达到三家及以上为本次招标的必要条件。
3.评选方式: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,在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前提下,经综合评选,总分得分最高的为中选单位。
九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
联系人:钟老师 唐老师
联系电话:028-26018226转8004
地址:乐至县二环路东一段505号行政楼311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