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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通知

乐至县中医医院配镜服务项目公告
点击数:68     时间:2026-10-20 17:39:19 分享给好友:
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
1.医院现在145平方米左右配镜服务区域,场地设在门诊二楼指定位置,用于供应商自主经营配镜业务。

2.供应商自主承担开展配镜业务所需的产品供应、场地装修、设备配置、人员配置、技术支持及日常运营管理等全部工作,自负盈亏,独立承担商业运营与合规经营责任。

二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

(一)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:

1.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。

2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。

3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。

4.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。

5.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。

6.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。 

7.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:

(1)资格要求: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,经营范围含眼镜销售;(复印件盖公章)

(2)特定资格要求: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(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)。

三、报名截止

截止时间:2026年10月23日17:00(北京时间)

报名供应商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《申请人信息表》发送至449662068@qq.com邮箱。

四、响应文件递交

截止时间:2026年10月26日9:30(北京时间)

地点:乐至县二环路东一段505号行政楼二楼会议室。

五、开启

时间:2026年10月26日9:30(北京时间)

地点:乐至县二环路东一段505号行政楼二楼会议室。

六、投标人须知

小微企业(监狱企业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)价格扣除:本项目不适用。

七、响应文件要求

1.响应文件正本一式壹份;副本一式两份;所有响应文件须注明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、分包号和供应商名称。

2.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/主要负责人/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(或加盖私人印章),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,不得使用专用章(如经济合同章、投标专用章等)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。(实质性要求)

3.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,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。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、采购项目编号、包号及名称(若有)、供应商名称。

4.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。

八、评审规则

1.资格符合性审查,包括资质要求、参数性能实质要求、服务性实质要求。

2.报名供应商达到三家及以上为本次招标的必要条件。

3.评选方式: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,在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前提下,经综合评选,总分得分最高的为中选单位。

九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

联系人:钟老师   唐老师

联系电话:028-26018226转8004

地址:乐至县二环路东一段505号行政楼311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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